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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2022年10月待定

距离2022年10月待定

2019年6月第二阶段深圳市南山区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公告

2019-09-24 09:36:03   来源:深圳自考网    点击: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深圳市教育局部署,2019年深圳市南山区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教师资格申请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到指定的地点确认。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一、认定的范围

  (一)户籍在南山区的社会人员(已取得毕业证书);

  (二)持有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且居住在南山区的社会人员;

  (三)南山区内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全日制专科应届毕业生或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四)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此次认定仅针对2019年5月份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且成绩合格的人员。

  二、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6.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应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三)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函〔2013〕1号),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四)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三、网上报名

  申请人于2019年6月13日至6月21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注册,如实填写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信息(具体的网上申报流程可参考附件1)。

  四、现场确认

  为了减少现场确认办理等待时间,方便办理流程。现场确认须通过网上预约,预约方式为:关注“南山政务服务”微信公众号,点击“阳光办事”的子菜单“预约区级大厅”,选择“南山大厅”进入,点击“在线预约”,选择第一行的“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再选择具体时间段进行预约,完成预约后可凭本人身份证到南山区行政服务大厅取号办理,取号时间为工作日9:00--11:45,14:00—17:45。

  (一)现场确认时间:2019年6月17日上午9:00至6月24日下午17:3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工作日12:00至14:00不受理材料)。

  (二)现场确认地点:南山区行政服务大厅(深圳湾体育中心东南侧独栋楼房,仅现场确认期间开放)。

  咨询电话:0755-26486245、26486381

  五、申报材料

  申请人自行准备牛皮纸档案袋1个,将《教师资格认定档案袋封面》(附件2)填好打印并张贴在档案袋正面。

  申请人须在规定的受理期限内,向本人户籍或居住地所在的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中,身份证明原件、体格检查合格证明原件、个人照片为现场确认必须提交的材料。其它材料原件信息如在认定系统内未验核成功的,将原件拍照上传“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并在现场确认时向认定机构提供原件进行人工验核。如网上报名时能在“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核验成功的无须提供原件。具体如下:

  (一)身份证明

  1.南山区户籍申请人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同时,居民户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集体户提供加盖红章(集体户单位或户籍派出所)的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和个人信息卡;

  2.居住地为南山的申请人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有效期内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原件;

  3.南山区内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或全日制在读研究生需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4.港澳台人员需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二)学历证明

  1.学历信息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核验的在现场确认时不用提交学历证书原件。

  2.学历信息不能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核验的在现场确认时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学历鉴定证明材料。

  特别提示:学历信息不能核验的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xlrz/rhsq_index.jsp)进行认证。

  3.持国(境)外学历的在现场确认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

  认定通过后,应届毕业生须拿到毕业证原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方可领取教师资格资格证书;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填写本科及以上已取得证书的学历且能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核验即可。

  (三)普通话等级证明

  1.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核验的在现场确认时不用提交普通话证书原件。

  2.普通话水平登记测试信息不能通过核验的在现场确认时需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

  3.取得的普通话等级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视为合格。

  (四)体检证明

  最近六个月(2019年1月至2019年6月)体检的合格证明(申请人须统一下载使用《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正反面打印(附件3),并到指定医院体检(附件4)。

  (五)无犯罪记录证明

  1.内地申请人无需个人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我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到公安机关核查,如发现有犯罪记录,告知申请人并撤销其教师资格证书。

  2.港澳台居民需自行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其中,台湾居民无须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即可自行办理,港澳居民须凭《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附件5、6)才可办理。港澳居民在现场确认填写表格后交确认点,待函件办理完毕后,由申请人到认定机构领取并进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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